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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点研究 | 基于清洁空气效益,优化NOx和VOC协同减排策略

Ding et al. 清洁空气政策伙伴关系 2023-02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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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背景



近年来,我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但仍面临PM2.5和O3复合型污染的严峻问题,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(“2+26”城市),空气污染问题尤为突出。VOC和NOx是生成二次PM2.5和O3的重要前体物,合理减排VOC和NOx有助于协同控制PM2.5和O3污染,持续改善空气质量。因此,亟需以实现我国空气质量达标、获得最大健康和生态环境效益为目标,开展相关研究,探索优化NOx和VOC协同减排策略。这同时还能为中国其他地区PM2.5和O3污染协同治理政策制定及优化提供参考。



研究方法



本研究建立了一套全新的综合评估系统,包含中国多尺度排放清单模型(MEIC)、全球挥发性有机物估算模型(MEGAN)、WRF-CMAQ模型,结合多项式函数的排放-浓度响应模型(pf-RSM)、最低成本优化模型和效益评估模型,建立“2+26”城市污染物前体物排放与浓度响应关系,并以该地区PM2.5和O3浓度在2035年达标为前提,计算VOC和NOx不同减排比例下的控制成本及获得的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效益,探索最优协同控制方案。



研究结论




01

NOx深度减排是实现"2+26"城市PM2.5

O3标的关键

为实现“2+26”城市PM2.5和O3浓度在2035年达标:

1)若仅削减NOx排放:到2035年,NOx排放量需较2017年减少81%(VOC/NOx减排比例为0:1),减排总成本为660亿元人民币;

2)若协同削减VOC和NOx排放:到2035年,VOC排放量较2017年减少80%;NOx排放较2017年需减少64%(VOC/NOx减排比例为1.25:1),减排总成本为1300亿元人民币(图1)。

由此分析得出,为实现2035年空气质量达标,较2017年,VOC减排80%可缓解一部分NOx减排压力,但减排成本额外增加96%因此,NOx深度减排对于PM2.5和O3达标十分重要。

但在实际减排过程中,受可行性、经济性、地方适应性及落实可能性等因素影响,大比例减排NOx需要极长时间。因此,为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,未来需考虑NOx和VOC协同减排策略。

图1. 2035年“2+26”城市PM2.5和O3达标时,NOx和VOC的减排需求及对应成本

02

实施快速的NOx和VOC减排可带来较大

健康和生态环境效益


研究发现,2035年PM2.5和O3浓度达标可通过分别削减75%和50%的NOx和VOC排放实现。并且实施积极快速的NOx和VOC协同控制措施可带来较大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效益。若2017年至2035年NOx减排速率保持7.4%不变,VOC减排速率越快,获得的减排效益越大(图2)。相比在18年内完成削减50%VOC排放的目标(较2017年),“2+26”城市若在5年内完成该VOC减排目标,将实现以下健康和生态效益:

1)PM2.5浓度额外降低2.8μg/m³,避免PM2.5污染暴露造成的早逝约31095例,带来价值约1630亿人民币的健康效益;

2)O3浓度额外降低13.8μg/m³,避免O3污染暴露造成的早逝约5879例,带来的健康效益价值约310亿人民币;避免24342千吨小麦(价值615亿元人民币)、4349千吨玉米(价值73亿元人民币)和291千吨大米(价值13亿人民币)的减产。

图2. 不同VOC减排路径下污染物浓度变化及相关效益。(a) VOC不同减排路径;(b, c)较18年内完成减排目标,VOC在5年、10年、15年内完成减排时PM2.5和O3浓度变化;(d)5年内到18年内完成VOC减排带来的效益

03

冬季需加强VOC和NOx协同减排,夏季

更注重NOx减排


中国北方地区PM2.5污染问题全年均较为突出;O3污染具有季节性特征,夏季超标天数多。因此,需根据不同季节污染情况科学制定VOC和NOx减排策略。以回溯2017年北京市PM2.5和O3协同控制策略为例:

1)在冬季(1月),需加强NOx和VOC协同减排。研究发现,若VOC/NOx减排比例为0.87,可同时控制O3和PM2.5污染。若仅减排NOx,排放量较同期减少50%时,PM2.5浓度将上升6%;直到NOx排放量较同期减少80%,PM2.5浓度才随NOx减排而下降。

2)在夏季(7月),需更多注重NOx减排。北京地区O3和PM2.5生成处于NOx控制区。若VOC排放量接近零时,O3和PM2.5浓度仅降低26%和8%;若NOx排放量接近零时,O3和PM2.5浓度可降低51%和31%。因此,减排NOx对同时控制PM2.5和O3污染更为有效。

经过对“2+26”城市情况的进一步分析,得到与北京市类似结论:为同时控制PM2.5和O3污染,在较冷季节需协同减排VOC和NOx(VOC/NOx减排比例较大),而较暖季节需更注重NOx减排(VOC/NOx减排比例较小)

值得注意的是,短期注重VOC减排和长期注重NOx减排对协同控制PM2.5和O3污染十分重要。随着NOx和VOC减排工作的深入,生成污染物的VOC控制区可能转变为NOx控制区。本研究计算了2017年“2+26”城市峰值比例(Peak Ratio,简称PR,是指在VOC排放基线下,污染物处于峰值浓度时的NOx减排比例),结果显示(图3):

1)11-2月,污染防治工作以控制PM2.5污染为主。当NOx排放较同期减少超过36-53%时,VOC的减排对控制PM2.5污染的效果不如削减NOx排放;

2)5-9月,污染防治工作以控制O3污染为主。最大峰值比例(PR)为45%。随着NOx减排,O3生成将处于NOx控制区。

图3. (a)同时控制PM2.5和O3污染所需的VOC/NOx减排比例;(b)峰值比例变化(从VOC控制区变为NOx控制区,NOx所需的减排比例)


综上所述,为实现“2+26”城市空气质量全面达标,可采取“深度减排NOx,同时积极减排VOC”的策略,这将带来较大的公众健康及生态环境效益。此外,在不同季节可采取不同减排比例,冬季需加强VOC和NOx协同减排,夏季需更注重NOx减排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基于清洁空气效益的NOx和VOC协同减排策略可为中国其他地区相关政策制定和优化提供参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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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标题:Optimization of a NOx and VOC Cooperative Control Strategy Based on Clean Air Benefits

发表期刊:Environmental Science & Technology

作者:Dian Ding, Jia Xing, Shuxiao Wang, Zhaoxin Dong, Fenfen Zhang, Shuchang Liu, and Jiming Hao

第一作者机构:State Key Joint Laboratory of Environmental Simulation and Pollution Control, School of Environment, Tsinghua University, Beijing 100084, China; 

Institute for Atmospheric and Earth System Research/Physics, Faculty of Science, University of Helsinki, 00014 Helsinki, Finland

发表时间:December, 2021

原文链接:https://doi.org/10.1021/acs.est.1c04201

【CCAPP秘书处根据原文整理发布】

【图片来源:原文及网络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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